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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驾着太空船飞越了银河系
追逐着地球中的你
穿过了大气层和白云
撞击的火花散落大地

爬上山峰眺望天空的倒影
你却像水蒸气失去了踪迹
亿万光年距离我会等下去
等到能够再紧紧抱着你
最新日志
回到北京了。
可很多,都变了。

从今以后,家里永远少了一个人。
从发病到离开,他终于还是一句话都没有留下。

他离开之前的两小时。
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,用棉签一点一点擦去他嘴边的粘液。
最后一次,我把手放在他因为输液而有些肿胀的手背上,高烧的他,手也是滚烫的。
低下头,没有让旁边的舅妈看到我的眼泪掉下来。

我没有想过,两个小时以后,等待我的是更多的眼泪。

过去八天了。
貌似一切都要回复正常,生活还是要继续。
可,我真的很想他。






发表于2008-08-15 23:04:35
拍完最后一行唱词。
改完最后一个错别字。

把带子从编辑机里退出来。
关电脑。关空调。关灯。

离开。

夜里10点,把最后一张光盘送去了音乐公司,在信封上写好对最终完成版的音乐要求,然后塞进门缝。

不紧不慢坐公车,换地铁,最后再打车。
出租车走在高速上,夜风有些猛烈,天上有大片的云,在深黑的夜空中泛着灰白。

终于结束了。
这长达一年的工作。
就在这晚,尘埃落定。

忽然之间,百感交集,这突如其来的轻松,让人有些想哭。
太多的辛苦,太多的艰难,都过去了。

明天一早,会坐上长途汽车,我,终于要回去了。

发表于2008-08-01 23:54:59
“绑架你的最爱,无论亲戚或是朋友。以交情对他们刑求,用年纪进行勒索......”

走在路上,忽然听到陈珊妮这样唱,无法控制,又一次哭了。

在一些事情上,我总是反应迟钝的。总是以为,他们不会老,不会离开,即使我们从小到大,可他们依然如故。

可事实是,我们成年了。而他们衰老了。

两岁的时候,父母没有时间照顾我。于是被送到老家。
那时的他们,不过也五十几岁,而我,是家中第三代的第一个小小的娃娃。

于是,全家的宠爱集于一身。以他和她为最甚。
从两岁到四岁,朝夕相处,那么那么多的爱,他们都给了我。
至今,依然记得那时候他教我的歌谣:小白兔,去赶集,拿着萝卜当白梨,咬一口,是辣的,下次不买带把儿的。
他把小白兔换成我的名字,笑呵呵逗我开心。
小小的我也不肯吃亏,回击说:“小老爷,去赶集......”然后大人小孩笑成一团。

五十几岁的他,有些发福,夏天为凉快总是剃光头,肚子大大的,像弥勒佛,笑的时候满脸慈祥。
最溺爱我的时候,他甚至把我驮在背上,自己当大马.....

在之后的十几年里,诸多表妹,以及家里唯一的表弟,都再也没有这样的待遇。

发表于2008-07-29 02:16:21
七月十七日。十年。

听起来如此漫长而遥远。
尽管途中有分离,但,终于还是在一起。

当初被人以为是快餐式的闪电恋爱。
原来真得可以走这么久。

三千六百五十天的岁月,仿佛只是转瞬之间。
太行山深处的小村,安静简朴的小学校,傍晚夜风中的吉他声。十七八岁的青春告白。
背景音乐是流浪歌手的情人、恋恋风尘,以及,青春。

真的已经是十年前了。

忽然有想去旧地重游的念头。
却又很快放弃。

一些美好的纯真的东西,还是留在记忆里好了。
发表于2008-07-17 23:09:28
果然是这样.
不带伞的时候,一定下雨.
带伞的时候,即使出门前雷声隆隆,依然会半点雨滴都不掉.
等着打车的时候,公交车呼啸而过。
等公交的时候,空的出租车趾高气扬停在附近被别人抢先.
无论房间里多少人,如果有一只蚊子.也一定和我亲密接触.
好吧,我就是这个命.

还是很忙,忙到需要在小本子上写下要做的所有事情。
然后再一件一件划掉.
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任劳任怨.
这分明不是我的风格

一个头儿说,节目的好坏,关键在于你对它的态度.
恩,我觉得。我的态度从来都是马马虎虎.凭着小聪明混日子.
所以,节目大概也是一样吧.
就好象,我认真考虑了上面的意思,改过的稿子确实比应付交差的要清晰.





还有,我发现自己这段日子越来越低调啦.
不抽烟不喝酒不听音乐不看电影不泡吧不看演出不拍照片不写博.
不忧郁不感伤不惆怅不幻想.
就连上班都老老实实只穿T恤和仔裤.
挖靠,文艺女青年的调调,完全和我不搭界了嘛.

姑娘我现在是大俗人了.

目前,作为一个大俗人的日常生活就是.
睡觉,吃饭,赶路,上班.
在睡觉之前短暂的两小时里斗一斗地主
发表于2008-07-05 01:14:15